温岭这些托育机构通过验收,你家孩子可以放心上学啦~~~
前几天,
温岭市卫生健康局
温岭市财政局
温岭市教育局
三部门联合组织人员对
2021年度新建并完成备案的托育机构
进行验收。
验收合格的名单公布如下:
托育机构核验小知识
(一)新增托育机构核验标准
1.新增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为经市场监管、民政等部门登记,并本年度经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,或新提供托育服务的幼儿园。
2.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登记及备案证件须悬挂在醒目位置(幼儿园除外)。
3.有自有场地或者租赁不少于 3 年的租赁场地。
4.须有工作人员资格证明、健康合格证明、卫生评价报告、消防合格证明(工程投资额在 30 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上)、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(提供餐饮服务的)。
5.配备满足婴幼儿心理发育所需的基本设施设备及玩具、图书和游戏材料等,并开设游戏区。
6.设置生活用房、管理用房、供应用房,其中生活用房应布置在首层或可将托大班布置在二层,并设独立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。
7.可设置四种班型:乳儿班(6—12 个月,10 人以下)、托小班(12—24 个月,15 人以下)、托大班(24—36 个月,20 人以下)、混合班(18 个月以上,18 人以下)。每个班的生活用房为独立使用的单元。
8.配备保育人员与婴幼儿数的比例不低于:乳儿班 1:3,托小班 1:5,托大班 1:7,混合班 1:6。
9.配有照护服务和安全保卫的监控系统,报警系统 24小时设防,监控活动区域、生活区域全覆盖。
10.建立健全健康检查、卫生与消毒、传染病预防和管理、食品安全管理、用药管理、报告、工作人员健康管理、安全责任、婴幼儿接送、环境安全检查、信息保护等制度。
(二)新增托位核验标准
新增托位数为计划招收的人数,非实际入托的人数,包括以下 4 个方面:
1.2021 年 1 月 1 日前开办的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本年度扩招的托位数;
2.本年度新增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计划招收的托位数;
3.幼儿园本年度新开设托班计划招收的托位数;
4.本年度新建幼儿园计划招收的托位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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